共0页 第1页 郑州市交通局提醒早缴养路费有优惠
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交通局了解到,根据有关通知,从12月25日起,郑州市开始办理明年上半年汽车、摩托车公路养路费,其中,郑州市在市区内设置了6个汽车养路费缴费地点,2004年1月20日前一次缴纳半年费用的车主,还可享受优惠政策。
为方便车主缴费,郑州市公路局将在12月25日至2004年1月15日临时增设6个缴费地点,有5处设在交通银行各营业点,具体为:商城路分理处(商城路一号)、农业路分理处(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)、伏牛路分理处(伏牛路与陇海路交叉口)、丰乐路分理处(卫生路与红旗路交叉口)、北环分理处(北环与文化路交叉口);另外一处设在郑州市交通综合服务大厅(航海中路83号)。各缴费地点在缴费期间双休日不休息。
摩托车养路费自12月25日起开始办理,而且只限年征,在2004年2月29日以前办理缴费手续的,可优惠两个月。市区内的摩托车统一在郑州市交通综合服务大厅内13、14、15号窗口办理。
阅读次数:6199 2003-12-23 09:03@本站 共0页 第1页 评论:
lylzzz:(03-12-23)感谢青剑,我要去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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